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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07年度团体会费的通知
2007-01-24 09:10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文件
陕互协会[2007]01号
关于交纳2007年度团体会费的通知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的完成我会本年度各项活动计划,根据《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陕西省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及中国互联网协会、省民政厅等有关收取会费的规定,决定从现在起收取2007年度团体会费。
会费标准仍维持原标准不变。请各单位联络员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企业请于4月30日前缴清会费;基础电信业务运营企业请于5月31日前按所提供帐号汇款,款到后互联网协会提供报帐凭据。
单位: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帐号: 3700024619200050868
开户行:工商银行高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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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七年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纳 团体会费 通知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2007年0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