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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0-05-18 17:55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公安厅 |
文件 |
签发人:任贤良
刘 健
陕通局联[2010]82号 许 强
关于开展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
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各市公安局,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省内各互联网站:
按照中央提出的“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要求,为进一步繁荣我省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促进互联网网站文明办网和健康发展,推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决定联合举办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主办,省互联网协会承办。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活动的参评对象为陕西省内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站经营单位和通过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站。参评对象入围的基本条件如下: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有悖人类和社会进步以及背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信息;格调高雅,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有害信息和低俗内容。
2、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自觉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守法,无盗版剽窃行为;具备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手段,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倡导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经营中坚持维护公众利益和行业整体利益,不损人利己,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3、致力于传播优秀民族文化和弘扬社会美德,向网民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和优质网络文化服务,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各市委宣传部、各市公安局,省互联网协会要严格把关,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网站参评。
三、评选奖项
本次活动设“文明办网”先进单位10名,设地域特色网站和行业特色网站奖项若干。
四、评选办法
由承办单位确定入围网站,组织业内人士、专家组成评委会,制订具体评选指标,并将评选指标在参评对象范围内公开。评委会依据评选指标对参评对象进行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产生获奖名单。主办单位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公正。
五、评选时间
1、参评报名:2010年6月10日-2010年7月30日;
2、指标测评及评委会评审:2010年7月31日-2010年8月31日;
3、评审结果公示: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7日;
4、获奖单位表彰:2010年10月。
六、报名方式
请各参评报名单位填写《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 029-88333376 ,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hanjl4000@126.com
联系人:韩娟玲 联系电话:029-88333376
涉及评选活动的其它事项,由主办单位负责具体安排和解释。
附: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
省委宣传部 省通信管理局 省公安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文明办网” 创评 通知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印发
共印 2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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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创建评选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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