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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6-08-02 15:52
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现将《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8333373.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支机构的设立、职责权限、运营方式和议事程序,协调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国互联网协会自身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支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其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由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其设立、变更、终止,并报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条 本会根据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和会员组成特点,可以设立若干个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具体执行本会的相关决议。
第四条 分支机构的基本职责权限由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各分支机构依据其职责权限,可以制定相关工作规则,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五条 各分支机构应定期或应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的要求及时汇报工作,重要工作应专题报告。
第六条 本会分支机构接受本会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分支机构的设立、职责和组织
第七条 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业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由本会秘书处提出书面议案,提交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具体筹建工作由秘书处统筹协调。 第八条 本会分支机构可以依托本会某个与分支机构职能性质相近的理事及以上单位组建,由其他业务相近的会员单位作为其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本会分支机构下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但可根据业务特点设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独立或协同开展工作。第九条 分支机构的职责
(一)根据《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和《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结合本专业领域的特点,制定本分支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自律公约,规范成员单位的服务行为,维护成员单位合法权益;
(二)按照《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本分支机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三)组织开展本专业领域调查研究,发布或出版互联网相关专业领域发展报告;
(四)积极组织成员单位参加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五)及时向本会反映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六)及时向本会提供本专业领域业务发展情况及有关信息;
(七)积极发展相关企业加入本会会员;
(八)认真做好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条 各分支机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主任委员负责领导分支机构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秘书长在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分支机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第一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由发起单位协商推选、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选举并经本会确认后产生;自第二届起,各分支机构的领导成员由成员单位推荐提名、全体成员大会选举并经本会确认后产生。各分支机构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或聘任,并经全体成员大会通过。
第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的任期为4年,可连选连任,同一职位连选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各分支机构正、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在任职期间发生变更的,应经全体成员大会审议通过,由分支机构秘书处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全体成员大会为各分支机构的权力与决策机构,需有2/3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全体成员大会的职权为:
(一)依据《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和本办法,制定和修改分支机构工作规则;
(二)选举和罢免分支机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
(三)决定分支机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及其他事宜;
(四)通过其他重要决议。
第三章 分支机构的工作原则
第十四条 本会分支机构对外开展工作时应冠以分支机构的全称,如:陕西省互联网协会xxxx工作委员会。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或理事长、秘书长授权,本会分支机构可以以本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必须冠以本会的全称。 未经本会授权或者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与其他民事主体合作开展业务活动。
第十五条 以分支机构名义举办的业务活动,由分支机构将活动方案书面报本会秘书处,经本会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活动结束后应向本会秘书处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 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会授权范围内发展成员单位,其发展的成员应为本会的会员单位。
第十七条 各分支机构以本会的名义或该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时,应遵循本会的宗旨和有关规定。各分支机构应开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宣传,并应遵守互联网协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应每两个月向本会秘书处提交工作建议和计划,由本会秘书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认为需要提交理事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的,由本会秘书处提交理事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本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分支机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第四章 分支机构的运营管理
第十九条 根据民政部规定,本会分支机构不得设立独立资金帐户。以本会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取得的收入,应严格用于其业务活动支出。 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成员单位的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一收取,由各分支机构负责催缴;分支机构不得向其成员单位重复收取会费,但成员单位自愿提供的资助除外。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活动经费由分支机构自行筹措。活动经费的确有困难时,经本会秘书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可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可申请使用本会公章或秘书处章,不得另行刻制分支机构印章。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的修改由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